
青岛正阳心理医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自愿戒毒中心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医疗专家团队,不仅聘请了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王祖承教授、湖南省脑科医院邬志美教授、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唐济生教授等国内外知名的戒毒学科专家为客座教授,中心张蕊主任、陈永刚主任等均从事毒瘾戒断、酒瘾、药物依赖及精神障碍治疗临床工作多年,专业经验丰富。
自愿戒毒是基于区别于强制戒毒的一种医疗行为。目的在于通过吸毒者意识到吸毒行为给自己、家庭、社区带来的影响与伤害,主动脱离毒瘾的过程,这个过程的两个必要参与者是吸毒者本人和戒毒医生。对自愿戒毒者来说,强大的戒毒愿望是最基本的条件。自愿戒毒的基本属性是一种医疗行为。
选择医疗戒毒(自愿戒毒)本身就是一种非常正确和值得肯定的行为。这种行为表现了吸毒者本人愿意为自己的健康和未来做出正确的决定并实施,这本身就是一种正能量。当然这只是从道德层面对吸毒者改过自新的一种鼓励与支持。而真正值得吸毒者和吸毒者家属选择自愿戒毒是因为:
比如,在《戒毒条例》第九条中就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除此之外,在《禁毒法》中也有类似表述: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自愿戒毒的基本属性是一种医疗行为”。在这里,我们不得不再次重复,我国的戒毒体系中规定了四种戒毒方式:自愿戒毒(医疗戒毒)、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和社区康复。相比其他三种戒毒方式,自愿戒毒的属性尤其明显,其他三种戒毒方式我们能够看出,是一种行政手段,其色彩更多的偏向于执法和管控,医疗属性并不明显。由此,国家机器对吸毒者的管控自然就会进入黑名单,留下案底。留下案底会对吸毒者带来什么影响呢?比如乘坐高铁,入住酒店等都会被公安机关盘查甚至尿检,这对吸毒者来说极不方便,也会对生活带来很多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