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其实戒毒也没有吸毒者想象中的那么恐怖,如果是自愿戒毒的话,自然痛苦程度会有所降低。
很多不相信戒毒机构的人总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来看待问题,最后往往选择在家戒,结果导致了各种疾病,个人受罪不说,要是严重一点可能生命都堪忧。
《戒毒条例》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设立的禁毒委员会可以组织公安机关、卫生行政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开展吸毒监测、调查,并向社会公开监测、调查结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机关负责对涉嫌吸毒人员进行检测,对吸毒人员进行登记并依法实行动态管控,依法责令社区戒毒、决定强制隔离戒毒、责令社区康复,管理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康复场所,对社区戒毒、社区康复工作提供指导和支持。
这也是很多吸毒者在生活中必须要面对的一个“大问题”,但国家鼓励的自愿戒毒却能很好帮到吸毒者本人及家庭。我国《禁毒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具有戒毒治疗治疗资质的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