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青岛正阳心理医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自愿戒毒中心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医疗专家团队,不仅聘请了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王祖承教授、湖南省脑科医院邬志美教授、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唐济生教授等国内外知名的戒毒学科专家为客座教授,中心张蕊主任、陈永刚主任等均从事毒瘾戒断、酒瘾、药物依赖及精神障碍治疗临床工作多年,专业经验丰富。
自愿戒毒是基于区别于强制戒毒的一种医疗行为。目的在于通过吸毒者意识到吸毒行为给自己、家庭、社区带来的影响与伤害,主动脱离毒瘾的过程,这个过程的两个必要参与者是吸毒者本人和戒毒医生。对自愿戒毒者来说,强大的戒毒愿望是最基本的条件。自愿戒毒的基本属性是一种医疗行为。
选择医疗戒毒(自愿戒毒)本身就是一种非常正确和值得肯定的行为。这种行为表现了吸毒者本人愿意为自己的健康和未来做出正确的决定并实施,这本身就是一种正能量。当然这只是从道德层面对吸毒者改过自新的一种鼓励与支持。而真正值得吸毒者和吸毒者家属选择自愿戒毒是因为:
首先、自愿戒毒是法律许可的医疗戒毒行为。
一直以来,我国对吸毒者的关爱和帮助从来都是以人为本的。虽然我们一边在严厉打击各种涉毒违法犯罪,但对于已经吸毒成瘾的人们,我们依旧是尽最大力量帮助他们摆脱毒瘾深渊,重回幸福生活。
比如,在《戒毒条例》第九条中就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吸毒成瘾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除此之外,在《禁毒法》中也有类似表述:国家采取各种措施帮助吸毒人员戒除毒瘾,教育和挽救吸毒人员。吸毒成瘾人员应当进行戒毒治疗。
这样的规定已经远远高于道德层面对吸毒者的包容,我国从立法角度对吸毒者赋予了必要的权利。因此,吸毒者和吸毒家属最应该珍惜这样的戒毒机会,积极行使属于自己的权利。
其次、自愿戒毒不会留下“案底”的
而医疗戒毒的属性决定了吸毒者在戒毒医院接受戒毒的过程是一种治疗行为,因此医院有义务为吸毒者保守这个秘密。同样,在《戒毒条例》中同样有相关规定: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
自愿戒毒是一种综合性医疗行为
我们都知道,戒毒是一件很艰难的事情,在吸毒圈子里有这样一句话:“一朝吸毒、终生戒毒。”没错,戒毒并不是短时间内就能收到效果的,据从都江堰长风医院戒毒成功的那些人回忆说:“吸毒能戒,但是太难。但是有正规的戒毒医院辅助,成功率是很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