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推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经验的若干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医药卫生事业关系亿万人民的健康,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是重大民生问题。从现在到2020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医药卫生工作任务繁重,同时工业化、城镇化、人口老龄化、疾病谱变化和生态环境变化等,都给医药卫生工作带来一系列新的严峻挑战。所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是实现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重要途径,也是广大人民群众的迫切愿望。
在新一轮医改启动以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民医保制度建立,基本医疗参保率稳固在95%以上,覆盖人口超过13亿人,医保财政补助达到人均420元,保障水平大幅度提升。并且基本实现乡乡有卫生院,村村有卫生室,服务能力明显提高。
在这些数字面前可以体现出我国的医疗体制的改革进行到现在有了实质性的进展,但我们需要注意的是在如今医患关系上的“改革”却停滞不前,医患关系愈演愈烈,伴随着大量职业医闹的存在,这些都成为医改路上不得不面对的问题。存在即合理,职业医闹的存在也不是没有道理的,说到底还是两点。首先,医疗事故鉴定制度失去公信力,医疗纠纷往往与医疗事故有关,而出现医疗纠纷了,医院一方掌握着大部分的证据,而家属手中想获得证据是比较困难的,但是在医疗事故鉴定时却是由医院鉴定,所以对于家属来说就失去了公信力,家属不信任医院,自然对于医院所给出的结论不信服,最终医闹就“上场”。其次,对于赔偿标准没有统一,对于医院来说,发生纠纷时,医院承受巨大来自外界的压力,往往想破财免灾,息事宁人,所以闹大赔多,这就给一些别有用心的人提供了可趁之机,“职业医闹”就这么产生了。
针对以上两点原因,笔者认为应当引入第三方鉴定机制,由威望群众以及患者代表进行监督,同时政府也要加大监察力度,使事故鉴定结果公平、公正、公开,那么患者一方自然信服结果,不会继续闹下去。同时也要统一赔偿标准,遇到无理要求时,坚决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严厉打击职业医闹,让其无所遁形。医院也要对自身队伍加强医德教育,提高准入门槛,让个别不法现象得到遏制。
深化医改已进入攻坚期,利益调整更为复杂,体制机制矛盾凸显。所以在改革爬坡过坎的关键时期,我们要总结与推广前期深化医改的好做法和成熟经验,改变运营体制,加大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念、攻坚克难,取缔“职业医闹”,加快完善我国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最终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