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2017年10月10日,当事人在禄丰喜来健医疗器械经营部内从事“喜来健多功能温热理疗床”销售时,利用电视机、电脑等设备播放幻灯片以及销售人员现场讲解等方式,向前来体验的中老年顾客宣传“喜来健多功能温热理疗床”的治疗功效,当事人播放的幻灯片视频中有“喜来健治疗高血压、专治肾脏的治疗器、 治疗颈椎、治疗腰椎、治疗便秘”等虚假宣传,当事人销售的喜来健多功能温热理疗床购进价格是14750元/套,销售价格17950元/套,经营期间共销售出31套。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禄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作出了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1200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