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市场稽查局、深圳市公安局联合查处的特大生产、销售假药案,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主犯纪维维被判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1500万元,陈忠华被判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500万元,其余6人被判3至5年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据了解,2016年2月,深圳市市场稽查局接到举报,反映深圳有人销售假药。市场稽查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暗访摸排,经执法人员研判,涉案人员销售的抗癌药未经我国批准,应按假药论处,其销售假药的行为已涉嫌犯罪。2016年3月5日,经充分部署,市场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出动执法人员和公安干警54人,对4个涉案地点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抓获并刑拘陈忠华等犯罪嫌疑人7人,缴获药品50余箱,以及黄色药粉、果糖、淀粉、胶囊壳、电子秤等用于生产药品的物品一批。
同时,市场稽查局联合公安机关持续调查查明,2014年9月至2016年3月,涉案人员在香港、深圳注册多家公司,从境外采购未经我国批准进口的抗癌药和原料药走私入境,并自行灌装生产名为“AZD9291”的抗癌药,采取网上宣传、实地推销,通过电话、短信、QQ、微信等方式接单,利用快递将其自制抗癌药和境外抗癌药销往全国30个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