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天津津南天同医院
违法事实:存在伪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文书:津医监处字[2018]第0010号
处罚时间:2018年1月23日
处罚结果:责令其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621764.97元
2
天津河西津典门诊部
违法事实:存在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
处罚文书:津医监处字[2018]第0011号
处罚时间:2017年8月22日
处罚结果:责令其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94289.00元
3
天津河北中山北医院
违法事实:存在伪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文书:津医监处字[2018]第0017号
处罚时间:2018年2月2日
处罚结果:责令其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37667.50元
4
天津河西德融医院
违法事实:存在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
处罚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
处罚文书:津医监处字[2018]第0013号
处罚时间:2018年2月1日
处罚结果:责令其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27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