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日,笔者从山东省公安厅了解到,根据《禁毒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戒毒条例》和《山东省禁毒条例》有关规定,省禁毒办、省卫生健康委、省戒毒局联合发出以下倡议,鼓励吸毒人员主动登记,并接受戒治帮扶。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记者了解到,关于自愿戒毒,在《禁毒法》《戒毒条例》和《山东省禁毒条例》中有明确规定,国家鼓励吸毒人员自行戒除毒瘾,吸毒人员可以自行到戒毒医疗机构接受戒毒治疗。对自愿接受戒毒治疗的吸毒人员,公安机关对其原吸毒行为不予处罚。
禁毒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戒毒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自愿接受强制隔离戒毒的,经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所在地县级、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同意,可以进入强制隔离戒毒场所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应当与其就戒毒治疗期限、戒毒治疗措施等作出约定。
吸毒人员自愿到戒毒医疗机构进行自愿戒毒,戒毒医疗机构应当与自愿戒毒人员或者其监护人签订自愿戒毒协议,就戒毒方法、戒毒期限、戒毒的个人信息保密、戒毒人员应当遵守的规章制度、终止戒毒治疗的情形等作出约定,并应当载明戒毒疗效、戒毒治疗风险。戒毒医疗机构会根据每个吸毒人员的情况,采用科学、规范的诊疗技术和方法采取脱毒治疗、心理康复、行为矫治等多种治疗措施,帮助吸毒人员科学戒除毒瘾。
青岛正阳心理医院是山东省内首家民营三级精神卫生专科医院,为山东省公安厅定点戒毒机构,也是青岛市唯一指定自愿戒毒结构。院内开展了独立门诊与住院服务,病房采用封闭式管理,每个房间的窗户外都设有隔离栅栏,而房内设有空调、洗漱间,院内还有篮球场、乒乓球场、跑道及各类运动器材。不仅从根本上隔绝毒源,院内的设施也给患者营造了一个安全舒适的康复环境。可以说是“麻雀虽小,五脏俱全”。
青岛正阳心理医院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自愿戒毒中心拥有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医疗专家团队,不仅聘请了上海市精神卫生中心王祖承教授、湖南省脑科医院邬志美教授、山东省精神卫生中心唐济生教授等国内外知名的戒毒学科专家为客座教授,中心张蕊主任、陈永刚主任等均从事毒瘾戒断、酒瘾、药物依赖及精神障碍治疗临床工作多年,专业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