毋庸置疑,此次医院“红包”排名,是对改善医患关系的一次有益尝试。根据《方案》,此次专项整治重点之一就是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含医生、护士、医技人员、行政人员)利用职便,在医疗活动中(包括在介绍入院、检查、治疗、手术等环节),索取或收受患者及其家属以各种名义赠送的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的利益,即“红包”。从方案中可以看出,此次整治“点线面”结合,一是紧盯输送利益这个“点”不放松,发现一起处理一起;二是整治“战线”贯彻医疗活动始终,从入院到出院,对医疗机构从业人员全程“监控”;三是“覆盖面”广,整治对象不仅仅是动手术的医生,护士、行政人员等都包括在内,只要是服务患者的人员,就在整治的范围之内。
此次“点线面”全方位的专项整治方案出台仅仅是第一步,接下来的执行才是重中之重。“两道关”严守收受“红包”和回扣行为,一是对出院病人开展调查回访,将 “住院治疗期间医务人员是否收取红包”作为重点回访内容;二是引进第三方机构确保调查的公正性,通过第三方机构的调查来发现“红包”线索,并畅通信访、举报、部门协作的渠道,接受群众的举报。
俗话说,“沉疴需用猛药”。《方案》中规定,被反映收受“红包”行为的数量排名前10名的医院,当年医院评价不合格,连续2年前10名的,医院评审等次下降一个等次。收受“红包”“回扣”行为一经查实,一是各种考核不合格,工资没法涨,职称评定被延迟,二是收受“红包”、“回扣”行为情节严重的,按照《执业医师法》责令暂停6个月以上1年以下执业活动或直接给予解职待聘、解聘处理;三是给予党纪、政纪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诚然,医院“红包”排名定然能够让医疗从业人员的行为越来越规范,使医患关系不断朝着积极方向发展。不过,最根本的还是要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职业素质和医德水平,“德艺双馨”才是每一位医疗从业人员的立身之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