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脚修进重症监护.修脚店处理鸡眼,人进了重症监护室
杨先生的侄女姓刘,今年24岁,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小的才三个月,还在哺乳期。杭州下城区新汇路上,有一家微派修脚店。10月底,小刘到店里处理她左脚小拇指上的鸡眼,花了100块钱。
杨先生:“来了整了1个多小时,才把这个撕掉,才用刀子把它挖出来,我们第二天就开始发炎,发炎就打消炎针,结果一看越来越严重了。”
杨先生说,现在小刘还在浙医二院的重症监护室里面。医生诊断是“破伤风感染”。在杨先生提供的照片中可以看到,小刘的左脚小拇指上有一个直径约4厘米左右的圆形伤口,他说这个就是长鸡眼的部位。
杨先生:“浙二医院医生讲,她是破伤风了,直接就进重症监护室,现在嘴也张不开,脖子也动不了,全身僵硬。”
什么是破伤风?
破伤风(Tetanus)系由破伤风杆菌外毒素导致的神经系统中毒性疾病,本病以进行性发展的肌肉强直为特征,伴有发作性加重,如不及时治疗,死亡率在10~40%左右。
修脚修进重症监护.每天医疗费要上万,商家联系不上了
杨先生说,小刘住院后,他联系了微派修脚店的店长。店长一开始说愿意对此负责,还转来了一万三千块钱治疗费用。可是10月30号,再次联系店长时,联系不上了了。杨先生说,现在,小刘每天的医疗费要上万元,对他们来说是笔不小的开支。
杨先生:“还没有抢救过来,我们现在钱也凑不上,我们想找他,能提供点钱把病看好。
店已转让
找到这家微派修脚店,大门紧闭。我们找到一位姓张女士,她说自己之前在店里干活,前天刚从店老板那里把店转过来了,花了一万五。杨先生侄女的事情,她也听说过,不过老板之前是另外一种说法。
张女士:“他就是说医院里面要交钱,钱不够,他们就贷款,钱还没有贷出来,
他转给我的时候,他就是说,我就是好心问他,人好一点没有,有没有出了重症监护室,他说前天就出了,那我说出了就好。”
张女士打开了店门,她说之前的老板是8月份盘下来这家店。修脚,处理鸡眼这些都是老板来做的。店里有一套修脚的铁质工具。
张女士:“他以前是做厨师的,(什么时候做修脚的?)就转过来这个店的时候,就算他们出了事之后,都营业的。”
卫生计生委 工作人员:是不是非法行医,要综合现场来看
原先那个店老板的手机号码,始终无人接听。那么,普通的修脚店以及修脚师傅能否处理鸡眼等皮肤疾病呢?
杭州市卫生计生委 工作人员:“如果利用手术器械,要利用破皮的,这个穿针穿刺这样一些手段,那就是涉嫌非法行医,对于这个到底是不是非法行医,因为这个要综合现场来看的。”
哪些情形将构成非法行医?
司法解释规定非法行医行为的种情形有:
1、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
2、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
3、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的。
4、未取得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医师资格从事医疗活动的;
5、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开办医疗机构的;
通俗列举非法行医的十种情形
1、没有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和《医师执业证书》的人员行医,就属于非法行医;
2、是他本人开的诊所,就少不了还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3、他本人不按照《医师执业证书》上规定的执业范围和执业地点行医,也有问题;
4、他如果是做CT、MRI、X线、B超、心电图的,必须也要有相应的医师执照和执业范围,否则不能单独出报告;
5、他如果想在病房单独值班,必须要有上述证件;
6、他如果不在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上班,仅凭执业助理医师执照是不能单独给病人看病的;
7、诊所仅有一个护士,而没有医生,也属非法行医;
8、特别关注一些走穴的所谓专家,如果没有外出会诊证明,其实就是非法行医;
9、分清你是做医学整形美容还是生活美容,如果做割成双眼皮手术就属医学美容,做手术的人必须要有医师执照;
10、医疗广告上打出的很多专家,基本都属于非法行医,因为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禁止拿专家做宣传,其宣传费用其实都是病人买单。
医生建议,最好去正规医院
据了解,鸡眼是足部皮肤局部长期受压和摩擦引起的局限性、圆锥状角质增生,属于皮肤疾病,医生建议最好到正规医院就诊,以免类似的情况再次发生。
浙江省新华医院急诊外科 主治医师:“修脚的话,我们有些人因为美观,到足浴店修脚,最主要做一个局部的卫生要做好。”
杨先生说他们已经报了警,接下来会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