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家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
从2016年12月1日起,防城港市8家城市公立医院将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同步实行医药价格和医保支付政策调整。
据了解,此次防城港市城市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工作,将城市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下同)加成,实行零差率销售政策。城市公立医院使用的药品取消原实行的药品按进价加成15%销售政策,按照进价零差率销售;通过调整医疗价格和安排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补助资金等途径补偿,由市、区财政部门分别设立财政补助专项资金,专项补助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而导致资金缺口的所辖医院;调整部分医疗服务价格,取消挂号费、使用输液用气体净化仪(含材料)2个医疗服务项目,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项目和部分高频次使用检查项目费用,提高门诊诊查费、急诊诊查费、住院诊查费等项目价格,提高护理项目和部分中医及民族医诊疗类项目价格;完善医保支付方式,调整后的医疗服务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政策支付范围,价格提升部分按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支付。
此次防城港市8家医改试点城市公立医院分别是:市第一人民医院、市中医医院、市妇幼保健院、市精神病医院、防城区人民医院、防城区妇幼保健院、防城区皮肤防治院、港口区人民医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