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健全药品供应保障机制。巩固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全面推进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在全省范围内推行“两票制”,积极鼓励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城市推行“两票制”。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构建药品生产流通新秩序,提高药品供应保障能力。研究制订以深化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为重点,完善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政策文件。制订深化药品流通领域改革的意见。
五是建立健全综合监管体系。健全医药卫生监管的法律体系,建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费用等信息公开机制。加大医疗卫生行业的监督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种形式的非法行医。
六是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继续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卫生人才培养。全面实施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新增规范化培训的住院医师7万名。在培的总量要达到19万人。支持有条件的医学院校加强儿科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规范化培养儿科医师5千名。制订完善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实施细则,继续开展全科医生特设岗位试点。
七是稳固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制度。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财政补助标准提高到45元,健全分工协作机制,加强健康促进,继续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推进基层计生服务机构与妇幼机构的整合。
八是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统筹推进国家、省、市、县级人口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加快互联互通,开展健康医疗大数据的应用试点,推动预约诊疗、线上支付、在线随访等服务,积极发展远程医疗,开展医疗机构、医师、护士电子证照的试点工作。
九是加快发展健康服务业。抓好社会办医政策落实。稳步推进和规范医师多点执业制度。试点放开公立医院的在职或退休主治医师以上的医生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或开设工作室。发展中医药、民族医药事业,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医疗旅游。
十是加强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改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支持和鼓励建立医疗、医保、医药统一的管理体制,进一步总结推广综合医改试点省份的经验做法。新增若干个综合医改试点省份,区域联动推进综合改革,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大医改正面宣传力度,加强医改的科技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