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青海省率先在全省范围内全面开展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改革的重点是打破以药补医机制、改革管理体制、补偿机制、人事分配、价格改革、医保支付制度、药材机制、监管机制等11个方面;2015年,市州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推开,重点破除以药补医机制,充分发挥公立医院的公益性质和主体作用;今年5月1日起,随着青海省14所省级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省级公立医院改革全面启动。
“公立医院改革是医改的‘重头戏’,也是最难啃的‘硬骨头’,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这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切入点和突破口。今年,青海省14所省级公立医院全面推行改革,‘当头炮’便是取消医院药品加成,破除以药补医机制。”青海省卫生计生委主任张进京说。
大病医保让百姓看病有底气
今年2月,家住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桥头镇的低保户张占奎(化名)消化道出血,住院治疗后就诊总费用达1.4万元,基本医保报销了6800余元,大病保险报销了500元,民政部门的城乡医疗救助又报销了5300元,实际自付1400余元。“以前有病不敢上医院,现在好了,有这么好的政策,老百姓才能看得起病!”张占奎说。
2012年,青海省建立大病医疗保险制度,目前,已为16.3万名患者支付大病的医保基金8亿元,有效缓解了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和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的发生。我省的大病医疗保险制度具有以下几个显著特点:大病保险制度没有病种限制,没有规定哪些必须确定为大病;大病保险制度实行省级统筹;筹资标准比较高,青海省的筹资标准是人均50元;大病保险基金的钱是从原来的医保基金中专门列支,群众不用再额外掏钱。
大病医疗保险制度为群众构筑起了大病保险安全网,提高了群众的健康保障水平。
分级诊疗让优质资源下沉到基层
从2013年10月1日起,青海省率先在全省四级医疗机构全面实施分级诊疗制度,严格实施“四转诊、五调控、六监管”措施,随后建立了以协作关系为基础的网格式医疗联合体,青海省相继组建了省市县医联体、市县乡紧密型医联体、专业学科联合体,实行县乡村一体化管理的联合体。进一步巩固了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诊、上下联动的就医格局。
为了解决基层能力薄弱、水平不高的问题,“十二五”期间,青海省共投入33亿元,加强县乡村标准化建设。分级诊疗制度实现了医疗资源和医疗力量的双下沉,使基层服务能力和服务质量得到双提升,让老百姓不用跑远路就能享受到优质的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