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的山西省医疗器械质量公告(2016第2期 总第11期)2016年 第78号显示,专项抽验医疗器械产品274批(台),不符合标准规定2批(台);在用医疗器械监督检测162批(台),不合格51批(台)。
加强医疗器械质量监督管理,保障医疗器械产品使用安全有效,山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管、助听器、促黄体生成素检测试纸等32个品种436批(台)的产品进行了质量监督抽验。其中专项抽验包括无创自动测量血压计、助听器、电子体温计、一次性使用无菌导尿管、手术刀片、配药用注射器、呼吸道吸引导管(吸痰管)、隐形眼镜护理液、总胆固醇测定试剂盒、葡萄糖测定试剂盒、促黄体生成素检测试纸(排卵试纸)、一次性使用全麻组件、一次性使用产包、医用外科口罩、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用口罩、一次性使用肝素帽、氧气吸入器、医用橡胶检查手套、橡皮膏石膏绷带(粘胶型)、一次性使用灭菌橡胶外科手套、止血钳、手术刀柄等25个品种274批(台)。
专项抽验被抽验项目不符合标准规定的医疗器械产品共2批(台),抽样自朔州市朔城区金象药店、标识杭州广发电子技术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电子体温计被检出最大允差误差项目不合格;抽样自太原市中心医院、标识新乡市华西卫材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医用外科口罩被检出口罩带项目不合格。
在用医疗器械监督检测包括台式血压计、验光仪、分子筛制氧系统、医用中心供氧系统、高频电刀、医用超声诊断和监护设备、手术洁净区7个品种162批(台)。其中,不合格51批(台),均为血压计,抽样自长治市人民医院、长治县人民医院、晋城市第二人民医院、晋城市人民医院、李新如医院、山西省长治市第二人民医院、山西省长治市中医医院、山西省襄垣县人民医院、屯留县人民医院、泽州县人民医院等单位,标识生产单位涉及江苏鱼跃医疗设备股份有限公司(19批(台))、江苏鱼跃医疗设备有限公司(15批(台))、上海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7批(台))、上海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医疗设备厂(3批(台))、上海医疗设备厂(4批(台))、上海医械专机厂丹阳分厂(1批(台))、无锡市医疗设备厂(1批(台))。
公告中指出,各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须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要求,对公告不合格的医疗器械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在各市局网站进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