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判决书指出,今年1月间卢姓妇人在基隆长庚医院藉故搭讪郭妇,得知对方患有肾臟病,且正进行洗肾手术,佯称知道某神奇药酒可治疗肾臟病,引起郭妇兴趣。
卢妇见郭妇上钩,藉故把对方带到李姓同伙租屋处,由李男装模作样为郭妇「医疗检查」,诳称可服用秘方制作的药酒治疗肾臟病,当场以金线莲、桂皮醛、甘草甜素等制作伪药酒,开价4万元要郭妇购买,郭妇不疑有他,返家后交付2万元给卢妇,双方约定隔日再交尾款。
事后郭妇家人察觉受骗上当,报警处理,隔天双方约定交款时,埋伏员警现身将卢妇逮捕送办,并查扣伪药酒。
卢姓妇人在警询、侦讯时坦承犯案,检察官考量卢妇在2010年间以类似手法向看诊民众行骗,曾被嘉义地院依诈欺罪判刑1年6月、缓刑4年;不料去年缓刑期刚结束,卢妇又「重操旧业」行骗,显然不知悔改,依违反药事法判处卢妇1年2月徒刑,不得宣告缓刑,还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