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的处罚信息公示显示:天津市民政局老年病医院、静海天桥医院存在伪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行为;河东恒山医院不但伪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还有无资质医师开展治疗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南开济兴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红旗路医院则因重复收费被处罚。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有两名医师因超量开药被警告。
另有一名参保人,因办理虚假偏瘫门特被责令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900余元。
详情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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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民政局老年病医院
天津市民政局老年病医院存在伪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2月12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18]第0024号),责令其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5545.50元。
2
河东恒山医院
天津河东恒山医院存在伪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无资质医师开展治疗项目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2月28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18]第0029号),责令其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104588.78元。
3
静海天桥医院
天津静海天桥医院存在伪造、变造参保人员就诊记录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3月2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18]第0030号),责令其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52232.00元。
4
南开济兴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红旗路医院
天津南开济兴医院有限责任公司红旗路医院存在重复收费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七条、《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2月22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18]第0025号),责令其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20848.50元。
5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王永刚医师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王永刚医师在为参保人员提供诊疗服务中,存在故意超量开药的违规行为。依据《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五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3月1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18]第0027号), 对其作出警告并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理决定。
6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曹双成医师
天津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曹双成医师在为参保人员提供诊疗服务中,存在故意超量开药、重复开药的违规行为。依据《天津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五十一条第(五)项之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3月1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18]第0028号), 对其作出警告并责令改正的行政处理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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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曹雪义(12010319551030XXXX)
参保人员曹雪义(12010319551030XXXX)存在办理虚假偏瘫门特登记骗取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行为,属于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于2018年2月9日对其作出行政处理决定(津医监处字[2018]第0022号),责令其退回医疗保险金,并处罚款906.87元。
哪些行为属于骗保?
允许或者诱导非参保个人以参保人名义住院的;
将应当由参保个人自付、自费的医疗费用申报医疗保险基金支付;
挂床住院或将可门诊治疗的参保个人收治住院;
伪造或者使用虚假病历、处方、检查化验报告单、疾病诊断证明等医疗文书骗取医疗保险基金;
套用医保备案医师名义申报医药费用等骗(套)取医保资金;
重复开药、超量开药、超禁忌症使用、重复开具诊疗项目等。
大家以为骗保和非法倒药只是违规行为吗?
错!!!
数额在5000元以上要负刑事责任!
5000元以上为数额较大
需负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作出了解释,将骗取社会保险金的行为按照诈骗罪论处,即利用社会保障卡骗取医保基金,在数额较大情节恶劣的情况下,应当负刑事责任。
第五章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天津市人民高级法院关于刑法分则部分条款犯罪数额和情节认定标准的意见》中第36条关于诈骗罪的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5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在5万元以上不满50万元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巨大”;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特别巨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