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19日,七十余岁的李某因腹痛难忍,到医院入院治疗,经诊断为胆囊炎,吊水几天后,李某要求出院。因李某有便秘情况,医生要求做肠镜检查。8月24日,在做肠镜检查时,李某的乙状结肠处对系膜撕脱,横行撕开,占据整个肠腔近二分之一,撕脱缘尚整齐,有活动性出血,断缘血管良好,但损失面积较大,后行开腹手术,行乙状结肠撕脱修补,并行浆膜层包理,住院至9月21日出院。后经安徽宣正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李某的伤残程度为十级。李某认为自己的生命健康权和身体权受到了伤害,遂诉至法院要求医院赔偿各项损失。
案件受理后,主审法官详细了解案情,寻求化解矛盾的切入点。审理过程中,遵循和谐解决纠纷理念,本着合法、自愿原则,法官根据查明的事实,结合有关鉴定结论及相关法律规定,积极主持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一致协议:医院于2018年3月31日前支付李某残疾赔偿金、营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44000元,李某欠医院的医疗费由医院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