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16年开始,市卫计委联合市公安局在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星级平安医院”创建活动,并将创建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以及对各县区和医疗机构年度目标考核。为加强对医疗行业的监管,提升医疗服务质量,我市还积极规范社会办医管理,并加强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信用体系建设,提升医疗服务水平,有效提高了群众就医满意度。
近年来,我市各级公安机关为维护医疗机构安全稳定,依法处置了一批在医院设灵堂、摆花圈、停尸闹丧等“医闹”事件。据统计,年初以来,全市各级公安机关共接报涉医警情500余起,同比下降了19%,出动警力9000余人次,依法查处“医闹”人员70余人,其中拘留40人,警告、训诫30余人。
解决医患矛盾离不开司法部门的支持。2015年以来,市司法局在全市大力推进医患纠纷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建设,截至目前,三县两区都成立了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各乡镇依托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也建立了医患纠纷调解小组,全市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实现全覆盖。据统计,今年上半年,我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调处医患纠纷157件,调处成功149件,调处成功率为95%,协议履行率为100%。其中重大疑难医患纠纷25件,通过医调组织化解23件,当事人对调解的满意率为98.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