措施二:
降药品耗材虚高价格
实行药品、医用耗材分类采购,对临床用量大、采购金额高、多家企业生产的基本药物和非专利药品,进行公开竞价交易。落实对部分专利药品、独家生产药品的价格谈判结果。实行区域集中或委托交易机构等多种议价方式,提高议价能力及效果。
鼓励优先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施高值医用耗材阳光采购,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鼓励采购国产高值医用耗材。严厉查处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
措施三:
推广适宜诊疗技术
制订全省公立医院临床诊疗技术项目清单,明确各级公立医院应提供的诊疗技术服务项目。在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首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适宜技术。加强高风险、高费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
鼓励各地建立区域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等中心,推进检验检查结果互认。
措施四:
改革医保支付方式
强化医保基金收支预算,在总额控制下,系统推进按病种付费、按人头付费、按床日付费、总额预付等复合型付费方式,逐步减少按项目付费。选择临床诊疗路径明确、并发症与合并症少、治疗技术成熟且质量可控、费用水平可考量的常见病、多发病,以及儿童白血病、先天性心脏病等重大疾病优先开展按病种付费。
措施五:
改革医疗服务价格
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项目价格,合理调整提升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通过降低药品耗材费用和加强成本控制,留出空间用于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授权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在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政策规定内制定合理的服务价格。调整后的公立医疗机构基本医疗服务价格项目按规定纳入医保报销范围。
措施六:
构建分级诊疗体系
加强二级以上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用药衔接。发展互联网远程医疗服务。以患者为中心,以糖尿病、高血压等慢性病为切入点,开展分级诊疗。
在统一质量标准前提下,在全省范围内实行同级医疗机构医学检查检验结果互认。对基层中医药服务体系不健全、能力较弱的地区,将中医医院中医门诊诊疗服务纳入首诊范围,实现首诊可看中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