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手术价格要提高
检查治疗价格要降低
此次改革,将逐步理顺医疗服务比价关系,包括医疗机构内部项目之间不合理比价,以及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不同层次医疗服务之间的差价。
据悉,理顺医疗机构内部项目之间不合理比价,要与公立医院综合改革配套进行、同步推进。统筹考虑取消药品加成及当地政府补偿政策,按照“控总量、腾空间、调结构、保衔接”的原则,同步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重点提高诊疗、手术、康复、护理、中医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医疗服务价格,降低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在此基础上,通过实施药品耗材限价采购、开展重点药品监控、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规范诊疗行为等措施,降低药品、耗材等费用腾出空间,动态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公立医院由政府投资购置的大型医用设备,按扣除折旧后的成本制定检查、治疗价格;
对符合规划及相关政策规定的贷款购置的大型设备,由政府按扣除折旧后的价格回购,直接降低检查、治疗价格;
回购有困难的,限期降低价格。
对单纯购药及慢性病病人定期检查等不需提供新的治疗方案的,设立便民门诊。
理顺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不同层次医疗服务之间的差价。要兼顾医保支付能力,按照医疗机构等级、区域、医师级别和市场需求等因素,对不同层次医疗服务制定不同价格,体现服务质量差异,引导患者分级诊疗、合理就医。
拉开省、市、县、乡镇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之间的价格差距;拉开不同专业技术职称医师之间的诊疗价格差距;拉开不同难易程度诊疗项目之间的价格差距;拉开儿童患者、高龄患者与普通年龄患者之间诊疗价格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