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宜黄县财政局高度重视落实推进医改工作,着力解决群众看病难题。
一是明确任务合力推进。县财政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动,统筹落实。对照全县医改主要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制定方案,细化责任,明确工作计划、完成时限和保障措施,把目标任务再细化、再量化,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岗、责任到人。与县卫计委协同配合,建立了协同推进、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抓落实、相互支持促发展的强大合力,着力解决工作落实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年度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扎实有序推进。
二是统筹安排政策落实。一方面明确卫生计生领域各项财政补助资金的使用范围、补助标准、资金来源、责任分担、分配方式、拨付管理、绩效考核、监督检查等重点内容。另一方面积极落实医改政策,提高财政补贴标准。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由380元提高到420元,农民个人缴费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20元;公共卫生服务经费补助标准提高到人均不低于45元。对城乡低保人员、五保户、优抚对象参加基本医疗和补充医疗保险予以全额补助。
三是足额预算落实资金。首先,全力做好医改相关重点工作。支持医改重点建设项目。根据规划要求,在上级资金未到位的情况下,及时拨付建设资金;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周转房建设;支持村级基层医疗卫生标准化建设;实施农村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制度等,加快医改预算执行。通过与卫生部门召开预算执行座谈会,分析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卫计部门加快预算执行进度。其次,克服经济下行、财政收入不理想等不利因素,大力压缩“三公”经费,加大医改投入力度,将医疗卫生等民生保障作为支持重点,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足额安排医改配套资金。
四是管理创新拨款及时。为使公共财政支持医改这一重大惠民资金的管理使用全过程置于阳光之下,县财政局与县卫计委一道,制定出台“五位一体”管理办法,从制度上保障促进医疗机构提高服务质量, 简化看病流程,优化住院补偿,提高报销水平,逐步降低农民患者个人自付费用比例,有效减轻患者就医负担。
五是强化管理监督到位。与卫计部门密切配合,规范管理,严格执行医改有关政策规定,医改资金做到专户储存,专账管理,专人核算,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确保资金安全并合理有效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