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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用上线下线协作模式
警方查明,2014年以来,姚某通过电话、QQ、微信对全国各地美容院以及个人宣传无中文标识和进口注册文号的美容药品及医疗器械。有需要购买者和姚某联系后,姚某与其商定所需美容整形产品定价及数量等。
“获得订单后,彭某把订单品种、数量以及收货地址、收货人发送给其上线彭某,身在广东的彭某再联系上线武某发货。”办案民警、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分局刑侦大队民警傅云飞告诉《法制日报》记者。
傅云飞说,彭某与姚某原是老乡兼同班同学,前者经常在广州、宜昌两地活动。听闻买卖美容药品和医疗器械有利可图,姚某决定入伙,成为彭某下线,而彭某则是嫌疑人武某的下线。
据了解,武某是深圳一家小型医疗单位员工,具有专业医疗背景,但工资并不高。利益驱动下,武某通过联系香港熟人“王先生”干起了非法美容药品及医疗器械买卖。
由于比较“懂行”,经常有人会请武某做美容,一次治疗费用就可能高达万元。武某在当地名声颇高,甚至还有不少“回头客”。
缺货时,武某主动找“王先生”联系购货事宜,“王先生”便安排工作人员将货物统一运送到嫌疑人邹某位于香港的一处办公点。邹某安排“水客”将货物分批从香港运送至其位于深圳市罗湖区的仓库。仓库工作人员收货后,再通过快递发货给武某。
采用上下线人员“协作”模式,涉案美容药品或医疗器械,从“王先生”处发货后,先后会经过邹某、武某、彭某以及姚某等人,相关人员会在前者定价基础上再加价卖给下线。根据市场行情及产品类型不同,价格在几百元到数千元。
宜昌市公安局伍家岗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薛文以普遍用于美容行业的玻尿酸举例:部分玻尿酸从香港进货时1280元左右,经过层层加价运送宜昌,其售价约3000元,消费者到美容院消费时,均价则在8000元到10000元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