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微信群、qq群、小卡片等,白某等人发布收药信息,低价收购药品,然后高价卖出,通过赚取差价的方式获利。警方查获后,起获的20种药品中有4种是假药,其中包括立普妥等药品。
2月2日上午,四名被告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非法销售假药罪在门头沟法院被提起公诉。
被控非法经营、销售假药罪
2月2日上午九点半,四名被告人被法警带进法庭,四名被告人均系黑龙江人,白某与单某洁是夫妻关系,单某和王某是白某的亲戚。
检方指控,2017年3月至8月初,被告人白某伙同被告人单某洁、王某、单某在本市丰台区、门头沟区永定镇租住地,通过某物流公司上门取货、代收货款的方式销售药品,得款共计人民币577221元。
2017年4月底,被告人白某为销售药品牟利,租赁本市门头沟区永定镇某处用于存放药品。同年8月1日,执法人员在该地查封扣押20种药品,其中有4种药品被认定为假药,价值人民币64148元,其余药品价值人民币14166元。同年8月1日,被告人白某、王某、单某洁、单某在该地被民警抓获。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白某、单某洁、王某、单某未取得经营药品许可证,非法经营药品数额人民币591387元,扰乱市场秩序,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白某、单某洁、王某、单某销售假药,应当以非法经营罪、销售假药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微信群发布信息匿名快递
四名被告人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表示认罪。根据四名被告人在公安机关及庭审中的供述,可以还原四名被告人买药卖药的过程。
2016年9月,被告人白某和单某洁经中间人介绍,从黑龙江老家来到北京市丰台区,通过网络广告等途径认识中间人,交纳 “入会费”,买得100个“微商群”,加入这些“医疗资源”微信、QQ群后,开始发送广告、获得药品供求信息。
除了网络,白某也通过在小区门口或医院门口等发放小卡片,向一些人收购一些不用的药或者不需要的药。
据悉,收到药品后,王某等人对一些散装药进行包装,最后大多通过邮寄的方式寄出。其中大部分药品通过德邦物流发货,一般是电话通知快递员上门取货,在快递单上,寄件人写着韩丽、王伟等名字,发货品名是日用品。
王某表示自己不认识韩丽等人,“名字是随便编的,写日用品是因为写药品快递不给发货。”
待下家收到货物后,被告人白某再通过物流公司的代收货款功能收取货款。
在交易过程中,被告人白某起主导作用,被告人王某、单某洁、单某则通过收购散装药盒,更换药品包装,邮寄快递、记录交易账单等方式参与交易。
警方现场查获四种假药
2017年8月1日,门头沟公安分局接到群众举报后,公安分局与区药监局联合执法,现场查封20种药品,同时在案发现场将四名被告人抓获。
据初步调查,涉案药品包括波立维、拜糖平、恩替卡韦、立普妥(阿托伐他丁钙片)、阿司匹林等药品,其中四种经鉴定为假药,价值人民币64148元,其余药品价值人民币14166元。。在扣押的账本中可以看见,赫然写着立普妥38元的字样,而在正规药店,该药售价大约在60元。
公安机关根据快递单进行追踪,发现多数涉案药品流向山西、河北、陕西等省份的二三线城市。
在庭审中,检方根据快递单、转账记录确定涉案金额为577221元。白某表示认罪,但对指控的577221元的数额不认可,称金额没有这么多,自己还通过快递公司邮寄过普通物品。经过近两小时的庭审,本案暂时休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