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上海市司法局等部门《关于完善本市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联动工作体系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工作的意见》,2016年区人民法院与区司法局共同签发了《关于建立医患纠纷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衔接机制的意见》,完善医患纠纷诉调对接机制,进一步推进多元化解医患纠纷机制。
研讨会从不同视角,不同参与主体,围绕着人民调解的作用、化解医患纠纷的目标任务、多元化解机制面临的困境与突破等问题,各方踊跃发言,就建立医患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路径和方法,维护全区医疗机构良好医疗秩序,达成共识。
区司法局局长王浩指出,一要建立医调办与医院互动机制,运用信息化手段分析数据、落实“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建议函”制度等方式,搭建适当的沟通平台;二要协同推进医疗保险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保险机构开发更有针对性保险产品、落实保险理赔员参与医调工作协调,以促进矛盾化解的效率;三要深化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的协同,加强承办法官对人民调解员法律知识的指导,要求专家以诉讼参与人的身份参与庭审、人民陪审员遴选等互动格局;四要积极探索多元化解机制可持续发展路径,积极推动多元主体化解医患纠纷的有效衔接,力求医患纠纷化解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