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疑难皮肤病的辨治方面,除祛除常见致病因素外,从病因病机上重视毒邪致病,治疗上重视解毒祛邪,是发扬中医病因学说中的传统理论的关键,更是提高疗效的关键。
“皮肤解毒汤”由乌梅、莪术、土茯苓、紫草、苏叶、防风、徐长卿及甘草组成,全方关键在于解除外犯之毒与内蕴之毒,根据各种毒邪之轻重随症加减即可。
“毒”的本义指“毒草”,《说文解字》云:“毒,厚也,害人之草,往往而生。”
“毒”在中医学中的含义极为广泛,主要可概括为四个方面:其一,指药物或药性,如《周礼·天官》:“医师掌医之政令,聚毒药以共医事。”其二,指诊断,多见于外科疾病,如丹毒、疔毒、委中毒等。其三,指治疗,如拔毒、解毒、排毒等方法。其四,指病因,如《素问·生气通天论》:“虽有大风苛毒,弗之能害。”提出了“外在之毒”致病的可能性;又如《素问·五常政大论》:“少阳在泉,寒毒不生,阳明在泉,湿毒不生,太阳在泉,热毒不生,厥阴在泉,清毒不生,少阴在泉,寒毒不生,太阴在泉,燥毒不生。”指出了“内生之毒”的产生和制约之法;再如《素问·五常政大论》王冰注:“夫毒者,皆五行标盛暴烈之气所为也。”说明了无论邪气过盛还是蕴结日久,均可化“毒”。
由上可见,《内经》“毒邪”的概念,是根据其本义,指有强烈致病作用、对人体毒害深的邪气,是有别于六淫的特殊病因。《伤寒杂病论》中,有“阴毒”“阳毒”为病的记录,如《金匮要略·百合狐惑病证治》中说:“阳毒之为病,面赤斑斑如锦纹,咽喉痛,唾脓血。”“阴毒之为病,面目青,身痛如被杖,咽喉痛。”至《诸病源候论》,亦有有关“蛊毒”“药毒”“饮食中毒”及“蛇兽毒”“杂毒病诸候”的记载,不仅丰富了致病毒邪的内涵,同时使有关病因学理论进一步发展。温病学中,温热疫毒致病的理论已占据主导地位。近现代许多中医学家亦对毒邪学说进行不断地丰富和发挥,一般认为,“毒”多因邪气(包括六淫、七情、痰饮、瘀血等)蓄积不能疏散,郁久顽恶,厚积超过常态而形成。
此外,随着现代社会科技的发展和人类生存环境的变化,出现了许多过去不为人知的新病种和致毒因素,如工业废气、汽车尾气、农药、化肥等释放的有毒气体、建筑或装修材料释放化合物等,药品的毒副作用,工业废水排放对水源的污染,肉、禽、蛋、食品中的生长素、催肥剂、防腐剂、各种添加剂等以及噪声、通讯、电话、电脑、电视的电磁波、超高频率对人体的干扰等,均属于“毒”的范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