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与皮肤病
中医理论体系中,“毒”邪有内外之分。其中,“外毒”指由外而来,侵袭机体并造成毒害的一类病邪;“内毒”指由内而生之毒,系因脏腑功能和气血运行失常,使机体内的生理产物或病理产物不能及时排出,蕴积体内而化生,如粪毒、尿毒、痰毒、瘀毒等。内毒多在疾病过程中产生,既能加重原有病情,又能产生新的病证,多标志着疾病进入较复杂阶段。
“毒”作为一个独立的病因,有其特殊致病特性,如暴发性、剧烈性、危重性、传染性、难治性、顽固性等。四时不正之气往往是毒邪产生的先决条件,故不能将毒邪与六淫截然分开,而毒邪也具有类似六淫的属性,常和六淫夹杂致病,故临床上可称为“风毒”“湿毒”“温毒”等。
风、湿、热邪是皮肤病最常见的致病因素,这些邪气侵及人体后,若不能及时化解,与阳热体质相合,极易化火,蕴而成毒。若邪气伏于体内不发,感春夏温热之气,则伏毒自内而出,表里皆热,熏蒸体肤,而成疾患。若内伤七情,五志化火,宣泄不得,蕴毒生热,亦可发为皮肤疾患。
有文献统计了近年来与中医“毒”相关的文献有929篇,涉及的与“毒”相关的疾病189种,大多见于复杂性、难治性疾病之中,其中论述皮肤病“毒”证相关的文献仅次于大内科系统疾病。
大凡由“毒”所致的疾病,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自外感受,如直接为温热毒邪所侵袭,或间接由风、寒、湿、燥等邪所转化;二是素体阳盛或阴亏,兼以七情失调,气有余便是火,火自内生,壅而成毒。
除六淫、七情、外伤、禀赋等病因病机之外,笔者认为,许多疑难皮肤病的发病和迁延常与“毒邪”蕴结有密切的关系。
在疑难皮肤病的病因病机中,常常由于病情反复不愈,导致风、湿、热邪胶着难解,日久均可化毒,壅遏不解,内伤脏腑,阻碍气血,耗伤津液。病程越久,蕴毒越深,“毒”邪致病之机越需要重视。
例如系统性红斑狼疮,多病情多变、病机复杂,但虚虚实实之中,肾阴亏虚而瘀毒内蕴是贯穿病程之主线,从本病最常见的临床征象“颜面红斑,身热起伏,脱发,面赤潮红,腰膝酸痛,劳则加重,头目眩晕,女子月经不调,经色紫暗,或经来腹痛,甚则闭经,反复口舌生疮,肌肤瘀点、瘀斑,舌质黯红或有瘀点,苔黄,脉细数”等症状来看,补肾阴,解瘀毒,标本兼治乃切合病机之良策。
此外,多种疑难皮肤病与禀性不耐的关系尤为密切。空气、水、日光、动物、食物、药物、金属等是与人类关系密切的环境、生物和化学物质,一般人接触上述物质通常不会产生致病反应,但是许多皮肤病患者接触后往往能产生致病作用或加重病情。这种由于禀性不耐导致疑难皮肤病的高敏反应与《辞源》所说“物之能害人者皆曰毒”十分吻合,尤其凸显出“毒”在疑难皮肤病的病因病机中的重要地位。
基于此,笔者认为,在疑难皮肤病的辨治方面,除了祛除常见的致病因素之外,从病因病机上重视毒邪致病,治疗上重视解毒祛邪,不仅是发扬中医病因学说中传统理论的关键,更是提高疗效的关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