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增的14所医疗机构分别是:内蒙古医科大学附属医院、内蒙古包钢医院、包头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包头市中心医院、内蒙古林业总医院、兴安盟人民医院、通辽市医院、赤峰市医院、赤峰学院附属医院、锡林郭勒盟医院、乌兰察布市中心医院、巴彦淖尔市医院、乌海市人民医院、阿拉善盟中心医院。
内蒙古自治区要求,各定点医疗机构要成立工作小组,由医保、财务、信息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指定专人负责。各定点医疗机构要制定患者身份识别、入院登记、住院医疗服务、出院直接结报、信息系统支持、垫付资金回款、财务对账等相关规章制度,并设置指定窗口为新农合跨省就医患者提供出院直接结报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