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巩固2015年本市开展“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的成果,按照国家卫生计生委《国家卫生计生委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深入落实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重点工作方案的通知》,市卫生计生委组织人员制定了《2016年天津市推动“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重点工作》,在以三级医院为重点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积极推进工作开展,持续改善医疗服务,提升患者就医体验。
稳步推进分级诊疗
在全市全面推进以糖尿病、高血压为试点病种的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并逐步扩大试点病种范围。推进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模式,组建区域医联体,并覆盖所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鼓励专科医院参与建立专科医联体,畅通医联体内部转诊渠道。进一步整合区域内医学检验、医学影像、病理诊断、消毒供应等功能,并对其他医疗机构开放,实现资源共享。鼓励建设康复医院和护理院等接续性医疗机构,增强其延伸性医疗服务功能和医养结合功能。
全面实施预约诊疗
三级医院全面实施预约诊疗服务,预约诊疗率50%,复诊预约率80%,口腔、产前检查复诊预约率90%。住院患者分时段预约检查比例达到100%。首先,通过网络、手机APP、自助机具、电话、窗口、诊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多种方式、多种途径,为患者提供便捷的预约诊疗服务。其次,实现分时段预约,门诊患者分时段预约就诊率不低于预约就诊患者的50%。合理安排预约患者就诊时间,在“预约优先”的基础上,通过精细测算就诊时间,不断提升预约就诊的精确度,争取预约时间精确到小时,预约患者候诊时间得到有效缩短。再次,探索开展实名制预约诊疗。加强身份识别,逐步实施注册式管理,有效加强号源管理,遏制倒卖号源现象,患者挂号体验有效改善。
逐步推行日间手术
进一步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到2016年底,全市二、三级医院要有50%的出院患者进入临床路径,入组后完成率不得低于70%。在此基础上各三级医疗机构结合本单位实际,选择临床路径明确、风险较小的病种和手术,开展日间手术试点工作。要主动公开日间手术病种和术式清单,为患者提供公开、透明的日间手术信息。坚持患者自愿原则,在患者知情同意情况下,为患者实施日间手术。加强对患者健康知识宣传,引导患者逐步接受日间手术模式。要理顺内部业务流程。为开展日间手术提供必要的设备设施、人力与物力支持,探索建立日间手术中心,统筹调配医疗资源,完善相关管理制度,优化患者就诊流程,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要以医联体为切入点,衔接分级诊疗制度。在医联体内部形成三级医院与二级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建立术后患者随访制度,指导下级医疗机构做好患者术后康复,并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开通日间手术绿色通道,逐步形成“手术在医院,康复在社区”的“急慢分治、上下联动”分级诊疗模式。
持续改善医疗质量
紧紧围绕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要求,开展提升医疗质量专项活动。在完善医疗服务体系和推进分级诊疗制度建设工作中,以强化重点病种及医疗技术质量管理和费效比控制、加强平台专业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推行疾病分级诊疗过程中医疗质量连续化管理、加强日间手术质量管理和逐步提升基层医疗质量安全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建立完善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长效工作机制,落实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创新医疗质量持续改进方式方法,形成政府监管、机构自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的多元共治新格局,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此外,全市二级以上医院要建成住院服务中心,住院患者无陪伴试点医院进一步扩大,营养医师对临床治疗的参与度进一步加大。
推进完善信息建设
启动以电子病历为核心医院信息化建设三年行动,建立健全天津市医院信息化标准体系,规范全市二级及以上医院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全市医疗数据信息标准统一、互联互通、协同共享、互传互认。继续推进全市医院智慧门诊建设。利用移动通信、大数据、云平台等新技术,在保障患者隐私的前提下,提供诊疗信息、检验检查结果、药品、费用等信息自助查询功能。
费用结算方便快捷
优化费用结算流程,做好入、出院手续办理及结算时间预约安排,减少患者等候。为住院患者提供床旁、护士站、结算窗口等不同出院费用结算途径,逐步提升床旁结算比例。加强部门协调,争取医保等部门支持,在医保实时结算的基础上,逐步实现患者缴纳自付部分费用即可办理入、出院手续,患者入、出院更加便捷。要提供便捷结算支付方式,使用就诊卡预存、银联等多种支付方式,通过诊室内记账、诊间结算、手机等移动设备支付医疗费用,减少患者排队缴费次数,缩短排队等候时间,患者结算更为便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