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费PK兜底制度如何回归设计初衷
一位曾参与基本药物制度建立前基础调研的专家表示,我国在进行基本药物制度设计时,曾明确将保障人民群众公平、及时获得安全、必需、有效、价廉的基本药物放在首位。但在推行过程中,基本药物制度被赋予过多控制医疗费用的期望,逐渐不堪重负。
陈昊建议,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应该向“把目录做小”的方向发展,向保障全民基本用药公平可及的制度本意转变,更加注重制度的兜底作用而非控费职能,“从筹资、支付、使用、动态调整等方面,调整制度设计的内容和结构”。
管晓东同样认为,基本药物制度应该充分考虑国家发展水平、疾病病种构成、医药产业发展水平、投入产出效益等因素,组织专家科学遴选药物品种,在保证质量和疗效的前提下向全民公平提供,“保障即使最贫困的人群、最偏远的地区都能用上”。
近年来,安徽、广东、广西的部分地区针对部分慢性病患者需求,将部分药物作为公共产品以全额保障的形式向居民免费提供,真正实现了基本药物公平可及、人人享有。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依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对辖区户籍的糖尿病、高血压患者实行基本药物全额保障治疗,明确了单品限价、总额核定、区域调剂的总原则,每年所需资金由区财政专项安排,符合条件的患者向所在地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出申请,审核通过后,由全科医生建立全额保障基本药物治疗人员台账和健康档案,并根据患者情况确定免费药物品种,填写领药卡,开具处方,患者按月凭卡和处方领取免费药品。
提供免费药物所需资金具体从何来?据记者了解,在已经探索开展相关基本药物全额保障的地方,资金来源渠道不一,有的是专项财政资金,有的主要来源于新农合基金。
管晓东建议,国家应探索针对基本药物进行独立的供应保障筹资,确定每年的筹资额度,根据经济发展水平,由政府全额拨付或从医保基金中划出一定比例和金额,甚至新增医保资金作为基本药物供应保障基金,纳入预算管理、专款专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