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病危之际,被送到医院救治。经过医护人员一个月的精心治疗,患儿生命体征稳定。当医生要求患儿转院进行康复治疗时,父母竟然将才满月的孩子遗弃在医院。无奈之下,医院提起诉讼,要求父母为患儿办理出院手续、履行抚养义务,腾退所占病床,支付医疗费用。医院胜诉之后,安徽省安庆市迎江区人民法院法官温情执法,最终让患儿回到父母的怀抱。
遗弃患儿 狠心父母被起诉
2016年3月7日,高龄产妇江某到安庆现代妇产医院分娩,入院诊断有流产的迹象。3月9日,江某分娩一男婴,出生时是脐带绕颈两圈,新生儿重度窒息。当天清晨,婴儿在安庆现代妇产医院医护人员及父亲吴某陪同下,通过120急救车转入安庆市立医院新生儿科治疗,入院诊断为:新生儿窒息,呼吸衰竭等症状。
吴某在入院记录、病情告知记录单、病危通知单签名并预交医疗费5000元。吴某、江某与安庆市立医院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
经安庆市立医院医护人员一个月的尽心尽力治疗,患儿生命体征稳定。鉴于患儿状况业已过新生儿期,不属于新生儿科治疗护理范畴,需要转上级儿童医院做专业的康复治疗。4月10日,医护人员告知患儿家长:“患儿可转上级医院进行神经系统康复治疗,继续营养脑细胞对症治疗。”谁料,吴某、江某一走了之,不再到医院照看患儿,任凭医生电话催促,也拒绝来医院办理患儿出院手续,不履行法定监护责任。截至2016年5月17日,产生医疗费4万余元。
无奈之下,安庆市立医院于5月19日向安庆市迎江区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吴某、江某为患儿办理出院手续、履行抚养义务,腾退所占病床,并支付医疗费4万余元。
法院判决 支持医院诉讼请求
6月21日,根据吴某、江某的申请,法院依法追加安庆现代妇产医院为该案被告,共同参与诉讼。6月30日,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医疗服务合同纠纷案。
法庭上,吴某、江某的委托代理人辩称,江某到安庆现代妇产医院进行分娩,与该医院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3月9日,是安庆现代妇产医院将江某分娩的患儿送去安庆市立医院住院治疗,吴某、江某对此不清楚。吴某、江某不承认与安庆市立医院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故对安庆市立医院的诉讼请求,不予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