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现代妇产医院辩称,江某分娩男婴的当天,男婴在其父吴某陪同下,通过120急救车转入安庆市立医院治疗,自此,吴某、江某与安庆市立医院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依据合同相对性来说,安庆现代妇产医院不是此案合同的缔约人,因此,吴某、江某申请追加安庆现代妇产医院为该案被告参与诉讼,不符合法律规定。
庭审后,法官于7月14日就此案组织调解,因吴某、江某拒绝到庭参与,无法协商。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吴某、江某在判决生效后七日内为患儿办理出院手续、履行抚养义务,腾退所占医院病床,并向安庆市立医院支付医疗费4万余元。
温情执法 患儿重回父母怀抱
判决生效后,吴某、江某夫妇没有主动履行义务,仍将患儿遗留在医院长达半年时间。9月下旬,安庆市立医院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受理后,法院及时安排好执行团队开展工作。执行法官王涛接手该案后,立马送达执行通知书,但多次拨打吴某夫妇的号码均无人接听。
10月11日,王涛了解到吴某夫妇已不在安庆市区,回到东至县农村老家。执行局迅速安排好人员和车辆,同时联系上患儿的主治医生,一同前往吴某夫妇的老家。
吴某的老家在东至县一个偏僻乡镇的山村里,当执行法官找到吴某的老家时,他家已大门紧锁,向周边的邻居打听到吴某已经搬到镇上去了。执行人员又驱车前往镇上,经多方打听终于找到了吴某。
见到吴某后,主治医生先详细介绍了患儿目前的身体状况。吴某得知儿子目前病情已基本稳定的消息,宽心了很多。王涛从情感到责任、法律,劝吴某早日接回孩子,履行做父母的义务,并明确告知吴某夫妇若仍然将孩子丢在医院,不履行抚养的义务,必将依法严肃执行,必要时以涉嫌遗弃罪,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吴某对自己的行为很愧疚,当场向执行法官和主治医生保证,三天后自己会和妻子一起到医院把孩子接回来。
三天后,吴某和妻子来到法院,执行法官通知医院的相关负责人和主治医生到法院进行协调。吴某提出,自己所欠医院的4万余元医疗费,愿意支付,但目前经济实在困难,没有给予能力;另外,自己妻子和当时分娩的妇科医院之间的案件,已由其他法院受理;孩子康复还要相当多的后续医疗费用,希望医院能够给予一定的宽限期。医院方负责人同意给予吴某夫妇一定的宽限期支付医疗费,同时表示,会请示相关部门看能否给予一定的减免……
在充分协商之后,吴某夫妇跟随主治医生一同赶往医院,接儿子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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