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市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经历基础建设和深化发展两个阶段,初步实现了平台多元、主体多元、机制多元和方式多元,化解了大量矛盾纠纷。
基层矛盾纠纷就地化解
今年3月,来苏打工的龙某在上班时突然晕倒,所在企业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抢救,但因病情过重,三天后抢救无效死亡。事情发生后,死者亲属提出100多万元的赔偿。而厂方则认为,赔偿费过高,企业不应承担更多费用。双方唇枪舌剑,各执一词。死者亲属纠集几十名老乡围住企业大门,眼看矛盾就要激化。吴门桥街道调委会及时介入调解,有效化解了这起极易引发民转刑案件的纠纷。
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纠纷,哪里就有人做调解工作。这是苏州市司法局强力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基本原则。近年来,基于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需要,苏州市司法局以构建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全覆盖网络为目标,坚持实战引领、群众需求导向,强化县乡村三级人民调解委员会的规范建设,稳步推进医患、劳动争议、物业、婚姻家庭、消费、环保、校园纠纷等多领域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联合市法院、检察院、公安局等部门全面推广“派驻制”调解模式,培育个人调解室,打造民间调解品牌,初步形成了覆盖城乡、专业多元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打造了具有苏州特色的“3N31”人民调解工作模式,极大地方便了群众及时、就近获得专业调解服务。
目前,全市共有各类人民调解组织8255个,派驻制调解工作室320个,在500户以上居民小区设立人民调解工作室146个,2.5万余名人民调解员活跃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上,基本实现了人民调解工作对矛盾纠纷多发易发领域的全覆盖。
普专结合推动开放共治
“要不是律师帮我调解,我这历史遗留问题不可能解决!”1999年从连云港到苏州务工的张女士激动地说。
张女士今年6月办理退休手续时,发现劳务派遣公司少缴两年社保,导致她现在无法正常享受养老金。她多次找派遣公司要求补缴社保,对方却不予配合。
苏州市劳动争议人民调解委员会律师告诉她,“该案距今已有十多年,已超过有关部门的处理时效而属于历史遗留问题,可申请调解”。经律师调解,派遣公司最终为张女士办理了社保补缴手续,并承担了相应费用。张女士是苏州市“第三方”劳动争议调解的受益者之一。
在建立市县乡三级劳动争议人民调解组织的基础上,今年5月苏州市司法局联合人社局,在市级层面首次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劳动争议人民调解职能向社会组织转移,由专业律师事务所开展窗口接待、咨询解答、调解案件、卷宗制作等服务工作,这在全省尚属首创。
通过调解职能转移,充分发挥律师在劳动争议调解中的作用,既能有效破解当前劳动人事争议处理过程中案多人少、专业知识欠缺等难题,又能提升化解劳动争议的公信力,快速化解纠纷,为劳动争议化解按下了“快进键”。调解职能转移五个多月来,已调解案例128件,已化解98件,提供咨询828人次。
苏州市司法局在系统内建立了由司法行政干部、公证员、专职调解员、律师等组成的“便民法律服务团”配置到三级平台,系统外组建法律志愿者队伍,吸纳“五老”人员、“两代表一委员”、法律职业资格证持有者、大学生村官以及离退休法官、检察官等参与服务,扶持培育了调解沙龙、乡音调解室、新苏州人学法俱乐部等新型社会组织,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纠纷调解等一批项目,实现了向社会组织购买。
无缝衔接实现提速增效
在近年来的实践探索中,全市初步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苏州市司法局与法院、检察院、公安局、信访局等联合出台了诉调、检调、公调、访调对接机制,与市卫计委、人社局、住建局、环保局、教育局、妇联等部门联合制定了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纠纷、环保纠纷、校园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专业领域纠纷的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共同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协同发展。
在深化公调对接机制的基础上,苏州市司法局联合公安局探索“律师进所服务”新模式,制定《苏州市公调对接“律师进所服务”制度实施方案》《苏州市“律师进所”服务的实施意见(试行)》。加强法律服务与调解工作相互融合,在基层派出所、交警中队、看守所等引入专业律师,通过自愿对接、指定对接、补充对接等三种形式,与律师事务所合作,实现了全市各派出所、交通事故处理中心、看守所都有对接服务律师,极大提升了矛盾纠纷调处效率和成功率。
开展“律师进所”以来,全市各驻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累计提供调解工作法律指导5000余件,参与调处疑难复杂纠纷3000余件,协助进行法治宣传教育近千场次,办理其他相关法律事务2000多件,提供法律咨询近20000人次。目前,全市通过公调对接处理的案件,已经占据了全市人民调解总量的80%以上,成为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主力军。
进法院打官司,先去人民调解室。这是苏州市司法局与法院联手为处在矛盾纠纷中的当事人提供的“第二选择”。
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大背景下,苏州市司法局与法院进一步探索深化诉调对接的有效方式,通过对婚姻家庭纠纷案件等民事案件先行诉前调解,既节约了当事人诉讼成本,又节约了司法资源,而且还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着眼便民惠民提升水平
按照“第一时间发现问题,第一时间报告信息,第一时间妥善处置”的要求,苏州市司法局全面推行人民调解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建设,明晰岗位职责和基本流程,推进扁平化管理,充分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实现对矛盾纠纷的动态排查、科学研判、及时化解和实时反馈,推动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向主动预防、动态研判和事前预警转变,促进从源头上减少矛盾。
苏州市司法局还创新利用“互联网+”实现人民调解工作的手机端、电脑端应用,QQ调解、微信调解、视频调解等调解形式方便了更多群众,网上咨询、网上调解、网上研判提升了调解效率。
高新区调委会驻交巡警大队事故处理中队调解室还运用QQ 聊天工具,设立了高新区交巡警大队事故QQ视频调解平台,在QQ群中设立私聊平台进行协商调解。调解员通过摄像头就能参与其中,双方通过视频“坐”到一起,于“千里之外”握手言和。协商成功后,在约定时间前往签订处理协议,无需再跑第二次。
多元化的受理方式,人性化的服务举措,破除了不同人群在时间和空间上申请调解的限制,极大地满足了当事人的快速维权需求,打通了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末梢梗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