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以往的医疗纠纷调解相比,调赔结合机制在第一时间将医疗纠纷‘从院内转到院外’,充分发挥了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和医疗责任保险的隔离作用,既保证了公信力,又提高了纠纷的处理效力和速度。”宁夏医调委主任吴跃霞介绍道,“达成调解协议后,一般在五个工作日内赔款就能到患者账上。”
吴跃霞说,通过几年努力,“宁夏调赔模式”已成了医患关系的“润滑剂”。截至2016年7月底,医调委受理纠纷案件1371起,结案1332起,结案率97.16%。其中调解结案1088起,无责终结案件114件,成功率达90.24%。这意味着我区近90%的医疗纠纷通过人民调解渠道得以化解。总协议金额6086.64万元,患者总诉求金额47127.60万元,总协议金额占总诉求额的12.92%。解决了涉及患者死亡、残疾等围攻医院、停尸闹丧、多处上访等疑难复杂纠纷576起,从而避免了大量群体性事件和可能发生的恶性伤医案件。
“成立到现在,我们医调委的工作人员主动作为,努力将纠纷从院内转移到院外处理,通过专家评鉴对纠纷进行定性、定责、定损,通过专业调解促使当事人在平等协商基础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决医患间的医疗纠纷。”吴跃霞说,宁夏“调赔结合”模式引来了全国各地的“取经者”。2012年5月至2016年7月底,公司共接待全国各地综治、卫生、司法、保监、医疗机构等机构代表49批、402人次的学习、调研和考察,涉及河北、河南、辽宁、吉林、江苏、江西、山东、安徽、四川、陕西、湖南等13个省份、24个城市,其中近90%的取经者借鉴了宁夏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