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合理界定政府作为行业监管者、部分机构出资人的职责和公立医院自主运营管理权。
市、区 (市) 分别组建由政府分管负责同志牵头,政府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部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以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组成的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能,负责公立医院的发展规划、章程制定、重大项目实施、财政投入、运行监管、绩效考核等,并明确办事机构,配备工作人员,承担管理委员会日常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履行在公立医院改革与发展中应承担的职责,共同推动建立协调、统一、高效的公立医院管理体制。
稳步推进公立医院去行政化改革,市、区 (市)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人不得兼任公立医院领导职务,逐步取消公立医院行政级别。
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中药饮片除外)
建立公立医院科学补偿机制,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药品加成 (中药饮片除外),将公立医院补偿由服务收费、药品加成收入和政府补助三个渠道,改为服务收费和政府补助两个渠道,推进医药分开,破除以药补医机制。